最近看到一篇文,是有關各家業者電子帳單的申請率低落的內容。
再加上近日常接到簡訊請消費者申請電子帳單,我才有感而發。
其實,我並不是不做環保,在我能力所及範圍內,我會盡力去採用較為環保的方式過日子。
除了儘量改以其他天然素材取代清潔劑;大幅縮減開冷氣的時間;平日儘量將能回收的東西分類處理;盡量減少紙張的浪費;買東西也儘量自己帶購物袋;最近也開始考慮試用布衛生棉,(不然每個月的衛生棉用量真要計算下來很可觀哩!而且那又不是很容易分解的素材)...諸如此類的,即使是一個小動作我想多少都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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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今,已過了足足三個月,我都在做什麼呢?
說實話,一開始我有點偷懶,
明知道現在工作很難找,
但在唸完五年書之後,我只想好好休息,
什麼都不想做、不想碰,
專心看自己想看的書、買了好久卻沒看的書,
做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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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人催稿了......西瓜,別懷疑,就是妳(指)
所以就順勢先po2009日劇-夏季的預定觀賞清單吧!(笑)
以下照播出順序排序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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ながれ星(流星) 詞.曲:福山雅治 歌手:福山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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涙なんて かくしてしまって ひとりで生きるつもりだから 優しい言葉をかけたりしないで 本気で好きになってしまうから
いま以上のやさしさ 求めたりはしないわ 人知れず舞い落ちる花 のように忘れるから
ながれ星に出逢ったみたい 願い事三回数えてる また夢を見てる
初めての恋じゃあるまいし 初めてのキスじゃあるまいし ただ泣きそうになる
少し酔ったみたい 帰ろうかなまだ呑もうかな
愛想笑いも上手に出来ない まるでタイプじゃないはずでしょう ふざけて頭を撫でたりしないで もっと無口になってしまうから
これ以上の答えを 望んだりはしないわ 詠み人知らず口ずさむ 歌のように終わらせるから
ながれ星に出逢ったみたい 願い事三回数えてる また夢を見てる
初めての恋じゃあるまいし 初めてのキスじゃあるまいし ただ泣きそうになる
夜が終わるみたい ひとりでも帰れるわ
涙なんて かくしてしまって ひとりで生きるつもりだから 優しい言葉をかけたりしないで 本気で好きになってしまうか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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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打算 要藏起眼淚 獨自活下去 所以不要對我說溫柔的話 我會真的喜歡上你的
我不奢求 比現在更多的溫柔 因為那就像悄悄飄落的花 很快就會被遺忘
就像見到流星 把願望唸個三次 就能再做一次夢
這既不是初戀 也不是初吻 我只是想哭而已
我好像有點醉了 該回家了嗎?還是再喝一杯?
連讓對方留下好印象都做不到 他大概會以為他不是我的菜吧 不要敷衍地安慰我 那樣只會讓我更沉默
我並不期望 有比現在更好的答覆 因為那就像隨口亂哼的歌 很快就會結束
就像見到流星 把願望唸個三次 就能再做一次夢
這既不是初戀 也不是初吻 我只是想哭而已
夜晚就快結束了 我一個人也可以回家
我早就打算 要藏起眼淚 獨自活下去 所以不要對我說溫柔的話 我會真的喜歡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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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青 ~ultramarine~ 詞.曲:福山雅治 歌手:福山雅治
テレビ東京系ニュース番組 「ワールド ビジネス サテライト」 エンディングテーマ
東京電視台新聞節目 「World Business Satellite」結尾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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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すべきものを守るために ひとり旅立つ強き人がいる
何をゴールに 何を支えに走る 弱気僕は ただその背中見ている
つながった手と手を引き裂いてく 自由の名のもと 響く銃声が
何を正義に その生命奪うのか 力なき僕は ただその最期を見ている
それでも あなたを それでも 愛したい この願いは許されるの
それでも あなたに それでも 愛されたい この祈りは救われるの
伝えられた海の碧さがある 受け継いだ樹々の碧さも知ってる
からみあう誕生と破壊と理想 小さき僕は ただ身を委ね続ける
それでも 明日を それでも 信じたい この願いは許されるの
それでも 明日に それでも 生きてたい この祈りは救われるの
この地球の涙 どこまでも碧くて この地球の詩 あなたとともに つないでいけるなら
いま以上 あなたを これ以上 愛したい この願いは許されるの
いま以上 あなたに 愛されたい この祈りは救われる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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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自己所愛的 有人堅決地踏上了獨自一人的旅程 是以什麼為目標 又是什麼支撐著他走下去 懦弱的我 只是看著他的背影
硬是將相繫的手分開的 是以自由為名 而響起的槍聲
是以何為正義 奪走了其生命 無力的我 只能看著他死去
即使如此 儘管如此 我還是想愛你 這個願望 能獲得允許嗎?
即使如此 儘管如此 我還是想為你所愛 我能獲得救贖嗎?
自古以來海就是蔚藍的 我也知道自古以來樹就是碧綠的
互相纏繞的誕生、破壞與理想 渺小的我 只能繼續把自己託付給它
即使如此 儘管如此 我仍願相信明天 這個願望 能獲得允許嗎?
即使如此 儘管如此 明天我仍想活下去 我能獲得救贖嗎?
這個地球的淚 不論何處是一片蔚藍 這個地球的詩 若能和你相繫一同走下去
我想要 比現在 更加地愛你 這個願望 能獲得允許嗎?
我希望 你能夠比現在 更愛我 這份祈禱 能獲得救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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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三)那天考完英文獨自回家時,
走在那條五年來每天上課回家都會走的路上,有種很複雜的心情...
其實有點心酸想哭...雖然未必是最後一次走這條路,(畢業証書還沒領)
但這天考完之後,
這種規律地做某一件事的生活就要結束了...
之後再到學校,就是為了辦事,那心情和上課是非常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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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6對我而言,是個非常有意義的日子,甚至比畢業典禮還重要,
因為,舉辦謝師宴,就等同於大學五年的日子即將劃下句點...
雖然學校還有一門課要上到六月中,但在辦完謝師宴的第一週,真的覺得好寂寞喔!
上週其實忙死了!因為要做幻燈片影片,還要再check回憶集的檔案有沒有問題,然後也要把所有謝師宴中會用到的音樂都準備好,但這週卻突然覺得好空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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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2009春季檔上檔已經有兩三週了,但中間碰到期中考又有報告,而且還有戲沒上檔,想說乾脆等看過所有想看的戲之後再po自己的想法~
目前看了アタシんちの男子、BOSS、白い春、アイシテル~海容、夜光の階段、名探偵の掟,還有一部想看卻還沒看的是魔女裁判,以下以劇情滿意度排名:
★★★★★ アイシテル~海容〔愛與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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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次的生日會因為吃得不太盡興,而且也沒時間多聊,正好放春假,所以我們決定再請一次小真真吃飯~
和徹商量之後,我們決定去古拉爵,因為那邊比較熟,比較不怕點到難吃的...
我們點的是1980的全餐,我們想說這樣五個人吃應該可以吃很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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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冬季日劇我最早看完的是〔キイナ〕,不過這部戲本來我就是衝著演員看的,對我來說,算是純綷的娛樂作品,所以我對它的期望並沒有太高~
好,說回〔Voice〕...
〔Voice〕是瑛太第一部主役的日劇,原本期待度很高,不過在看了首集之後,我還蠻失望的.....演員的表演沒話說,但劇本....實在是和我期待的"法醫"相差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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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一文經原作者〔酪梨壽司〕同意,全文轉載
P.S:有話想對壽司說的話,請移駕至酪梨壽司這篇文的迴響區,謝謝!
一、什麼是轉寄信新聞學?
根據酪梨壽司在2008年〈對不起,轉寄信,我誤會你了!〉一文中的解釋,「轉寄信新聞學」是網路給新時代媒體記者的恩賜:
「好消息是,現在已經是Web 2.0的時代了,請將那套過時的新聞採訪寫作理論丟到馬桶裡沖掉吧。多想兩分鐘,記者可以不必自殺,更不用殺主編、或找駭客破壞報社交稿系統。因為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只要打開電子信箱,隨便找一篇標題很吸引人、看群組收件人郵件地址數量就知道應該有轉寄過上百次的轉寄信,選取內文,按下Ctrl+C(複製),再搭配Ctrl+V(貼上)的超好用快速鍵......
噠啦!不到兩分鐘,一篇活色生香的報導就出來了。
是的,不要懷疑,就是這麼簡單,就是這麼神奇,甚至無需額外花十秒鐘動食指孤狗一下,查證原文作者是誰,更不用取得文章轉載授權,就可以發出一篇讓看稿主編說讚、讀者配早餐吃得很開心的新聞稿。反正報社電話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在交稿前打電話進來,而本報在截稿前尚未收到作者來電指認出處,僅能說明是「內容摘錄」自「網路上不斷轉寄」的信件,已善盡新聞從業人員的責任。」
二、轉寄信新聞學實務
以下就由三家台灣知名老牌電子媒體,和一家不太知名的新興平面媒體,為您示範轉寄信新聞學在Web 2.0時代新聞編輯室中的實務操作與閱聽人的反應:
◎案例一:中視新聞
2009年2月5日(週四),我在個人部落格「酪梨壽司的日記」發表了一篇文章〈辦公室下午茶風景大募集〉,緬懷當年在台北上班時的下午茶文化,順便徵求台灣的讀者提供有趣的上班族下午茶/團購經驗。
2月10日(週二),〈辦公室下午茶風景大募集〉短短數天內累積近七百則迴響,我精選出五十則代表性經驗和網友提供的照片,加上個人評論,寫成〈沒團購過,別說你當過上班族!〉一文,該文迅速在網路上引起轉寄風潮。酪梨壽司的部落格「Q&A:本站常見問答集」和首頁下方有引用規則:「★酪梨壽司的日記禁止全文轉貼。引用或節錄限全文三分之一內,請註明作者、原文標題與連結。商業使用需求,請與我聯繫。★」,但仍無法阻止網友全文轉寄,多數轉寄信也未註明作者出處。
2月20日(週五)下午,網友在Plurk討論串和部落格迴響區和中留言告知中視《新聞不漏網》某則報導取用〈沒團購過,別說你當過上班族!〉中的圖文,未經授權、未註明作者出處,畫面中刊出的還是一封全文轉貼的轉寄信,不是我的部落格原文。
2009.2.20 中視《新聞不漏網》 主播:沈春華,記者:鄭怡軒、方昶懿、陳玄白報導
我在看完網友提供的新聞影片後,在部落格刊頭感嘆:「聽說團購文的內容和畫面有上中視新聞?沒經過授權、沒提出處也沒打招呼,唉。」
2月21日(週六)下午,中視新聞部主任曾喜松主動來函致歉,標題為「中視新聞部來函致意」,內容如下:
「酪梨壽司您好,中視新聞部昨天製播了團購的專題,據說引用您的作品,沒有說明出處.....我們過去曾經製播過幾則團購的新聞。最近,接到了網路的轉寄信,讀到了這篇有趣的文章,但是從轉寄信並看不出這篇文章的來源。如今看到了別人轉貼的部落格,再回過頭去看那封轉寄信,原來只要我們曾經按下超鏈結,就會發現文章的出處。這點,是我們的疏忽。雖然,新聞只是引述部份文章的內容,但是仍是有瑕疵的作法,特此向您致歉。未來我們會更加注意的,謝謝。中視新聞部採訪主任 曾喜松 敬上」
我隨後在撲浪討論串中刊出中視新聞部主任曾喜松的道歉信,並發表感言:「我願意接受他們的道歉,但我希望以後新聞部主任能夠好好做到把關的工作,不能再允許『網友』或『網路轉寄信』這種不負責的新聞來源出現在新聞中,網友至少也有個ID或網址吧!孤狗一下會死嗎?」
※因為中視是第一個爆出「引用疏忽」(?)的媒體,主管道歉信也來得很快,面對單一事件,當時我選擇原諒,暫不追究。
◎案例二:《金融家月刊》
2009年3月號《金融家月刊》報導〈不景氣,團購當道〉 文/楊惠蘭
(點上圖可連至相簿看大圖)
2月26日(週四)下午,讀者在部落格迴響區上告知,三月號的《金融家月刊》抄襲〈沒團購過,別說你當過上班族!〉一文,我在噗浪上感嘆:「如果讀者的留言屬實,又發生一件令我傻眼的事。這年頭媒體不抄部落格的文章會死嗎?」並向網友徵求雜誌電子掃描檔。
比對雜誌電子檔和原文後發現,《金融家月刊》三月號〈不景氣,團購當道〉一文,第四段整段抄自我的部落格團購文,一字不差,連我括號中的口語「(最好是啦)」都沒有刪掉。第五段開頭的「所謂「不出公司門,能辦天下貨」」也雷同。報導附圖中甚至擅自合成我部落格上的兩張「拜塔教」照片。報導全文約六百字左右,其中兩百多字盜用我的文章,超過三分之一強。
2月27日(週五)凌晨,看了這則電視新聞訪問片段後才知道,原來涉嫌抄襲的記者是《金融家月刊》的總召集人楊惠蘭,是位資深媒體人,而非臨時交不出稿的菜鳥小記者。
3月2日(週一)上午,經過一個週末的考慮,我寫信至雜誌網站上的客服信箱,同時在雜誌社長梁碧霞的個人部落格上留言,決定先聽聽雜誌方面的說法,再採取更進一步行動。
當日得到社長梁碧霞的回覆:「酪梨壽司你好,我已看了你的留言了, 楊召集人目前人在國外,後天回國,相信我們在查明後本周內可以給您一個滿意的回覆,造成您的不便,感到抱歉!」
3月4日(週三)下午,收到《金融家月刊》召集人楊惠蘭的道歉信。道歉信除了寄到我的個人信箱,也在我的部落格留言版上公開張貼:
「Dear 酪梨夀司: 妳好, 我是亞洲金融家月刊的召集人楊惠蘭, 關於在月刊中"不景氣,團購當道"的這篇文章,引用妳在您個人的部落格文章"沒團購過,別說你當過上班族"文章內容, 惠蘭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蔽公司也已對我做出最嚴厲的懲處,我們知道光是這樣, 並不足以讓您息恕, 因此,在四月號的月刊上,我們願意盡最大的誠意, 刊登致歉啟事, 誠請酪梨夀司能原諒惠蘭此次的謬誤,希望這封致歉函能取得您的原諒。 再次致上我最深切的歉意。 惠蘭」
收到道歉信後,我當日即刻回覆,提出四點具體的道歉啟事要求。
「楊小姐:來信已收到。如果貴刊願意以下列方式表達誠意,我會考慮接受道歉:
1. 為確保訊息有效傳遞,道歉啟事尺寸和字級不得小於〈不景氣,團購當道〉原文。原報導若是一頁,就請貴刊以完整的一頁刊登道歉啟事。
2. 道歉啟事中,須清楚說明報導中哪些圖文來自「酪梨壽司的日記」,並且附上作者、文章名稱和部落格網址。
3. 道歉啟事中,撰文者須為「抄襲」行為道歉,並由總編輯或貴刊負責人承諾未來將善盡新聞查證監督職責,不再容許類似事件發生。該報導很明顯是在未經授權下將網路圖文私自改作/合成,並用於商業雜誌販售營利的剽竊行為,連本人常用口語都直接剪貼,因此請恕我無法接受「引用卻未註明出處」的模糊說法。
4. 道歉啟事須刊登在下一期(四月號)雜誌中,並經本人確認並同意啟事內容後刊出。
請在本週四下班前告知貴刊的決定,謝謝。 酪梨壽司」
3月5日(週四)下午,楊惠蘭回信允諾相關要求:「Dear 酪梨壽司: 惠蘭及敝公司會如實執行您提出的方式, 並善盡媒體應盡的最大責任, 惠蘭再次向您致上最深的歉意, 也感謝您的寬容。 楊惠蘭 敬上」,我隨即回信詢問:「 請問哪一天會收到道歉啟事的文字稿或大樣電子檔? 還煩請貴雜誌提供一個時間表。 」
3月6日(週五)上午,楊惠蘭回信告知道歉啟事相關時間表,並再度致歉:「Dear 酪梨壽司:我們在下星期五之前把大樣的電子檔寄給妳,好嗎?發生這樣的事,說實在的,我個人也感到羞愧不已...還是再次感謝妳的諒解。惠蘭」
※《金融家月刊》已承諾在四月號雜誌刊出整頁道歉啟事,並於3月13日(週五)前將大樣電子檔寄給我確認。我會持續報告後續進度。
◎案例三:非凡新聞
3月5日(週四)下午,團購文下出現新留言:「今天的"非凡新聞"報了這個的相關新聞,文字和圖片都和這篇一模一樣呢!!而且報導中也沒載明出處,真是一整個傻眼!記者真夠懶的~ 」我沉痛的說:「希望不是真的,我已經受夠了。」又在噗浪討論串中大嘆:「兩週內被新聞媒體抄三次,可不可以申請金氏世界紀錄?」,網友皆呼不可思議。
非凡新聞的主管黃玉齡隨即註冊Plurk帳號,在討論串中以數則發言致歉:「親愛的酪梨..我是非凡的那位記者的主管玉齡...我非常非常非常抱歉....造成你的不舒服....且也深深認為...這次事件是我們的疏忽....對於上面的所有指責....我以非常歉意的心情接受....我們有著名來源是網路...當初真的不知道來源是這裡......」「然後.....當我同事貼給我時...我第一時間就決定不在播出...以表示尊重.以及抱歉.....也馬上註冊...趕緊來留言....我們真的是從轉寄的信件得到資料....絕非有意侵犯你的智慧財產權....疏忽的地方....真的非常抱歉...歉....」「目前我們也已經透過出版社希望....可以聯繫上妳...我真的希望可以透過我的態度...讓你感受到我們的誠意....」
在黃玉齡透過噗浪致歉同時,我尚未親眼目睹新聞影片,無法確定狀況,因此數度請求她「將該段新聞影片檔寄到sushi_diary@yahoo.com.tw,我看完以後會決定如何處理」。
黃玉齡回答:「影片我請資訊部去轉檔...我會寄給妳...請相信我們道歉的誠意......」、「因為是今天播出的新聞....目前無法轉過來檔案...你可以等ㄇ...」,並表示「已經在請人處理檔案中」。
3月5日(週四)晚上,非凡新聞主管黃玉齡寄信至我的私人信箱:「親愛的酪梨.....我是玉齡...我真的非常非常的抱歉....這是我的信箱...也是我的MSN...如果你願意...請加入....讓我們可以當面談說...如何可以讓妳心情舒坦點......希望你可以給機會讓我們跟你溝通.....非常感謝」
我直接回覆email:「玉齡,我的要求很簡單:
1. 如之前討論的結果,請在今天之內盡速提供原始新聞檔影片電子檔。
2. 請在同類新聞時段中播出道歉聲明,聲明中須清楚說明原報導中哪些圖文來自「酪梨壽司的日記」,並且附上作者、文章名稱和部落格網址。道歉聲明播出節數,不得少於原報導當初播出的節數。
3. 道歉聲明中,須為侵害本人著作權和未盡新聞來源查證責任道歉,並由主播代表新聞部主管承諾未來將善盡監督職責,不再容許類似事件發生。
4. 道歉聲明須經本人確認並同意內容後播出,播出後請提供道歉聲明影片電子檔證明。
希望能得到滿意的答覆。 酪梨壽司」
3月6日(週五)晚上,尚未獲得非凡新聞的進一步回覆,也沒有收到黃玉齡小姐昨日承諾提供的新聞影片電子檔。
※I couldn't help but wonder(凱莉上身),原來新聞影片轉檔,在非凡新聞台是項需要花超過二十四小時的高科技?
◎案例四:台視新聞
2009.3.6 台視新聞 〈不出公司門,能辦天下貨〉 記者:「綜合報導」,未列出記者姓名
3月6日(週五)上午,網友hoja在噗浪討論串中留言告知,台視晨間新聞也在報導這篇團購文,圖文翻拍自網路轉寄信,只註明「出自網路」,未提及作者。事後證實這則報導播報不只在晨間新聞中播報,前一日3月5日的台視晚間新聞也有出現。
台視的報導比前面幾家更離譜:第一,先前已有三家媒體爆出盜用同一篇文章並已陸續道歉,他們竟然還能繼續抄,連當文抄公都比別人慢半拍,不專業兼消息太不靈通。第二,抄也就算了,還抄錯!記者在報導中說,「有公司號召雙B名牌休旅車團購,一口氣下了十幾台車的訂單,讓sales捧錢捧到手軟。」但如果有看完文章(甚至只要看完那一段),就會知道該筆訂單因為「進口的休旅車數量不夠,所以業務只好含淚退訂」,根本沒有成交,何來「捧錢捧到手軟」?財神爺托夢告訴你的?
3月6日(週五)上午,網友3好米在噗浪討論串中留言告知,該則新聞疑似由非凡新聞台供稿,台視聞訊已主動將該則報導撤下,但截至本文發表為止,我還沒有收到任何來自台視記者或主管的說明。
※李組長眉頭一皺,覺得案情並不單純。揪~竟~台視會使出裝死的最高境界:假裝從來沒報導過這則新聞?還是扮演縮頭烏龜,將罪全推到可能是供稿來源的姊妹台非凡新聞身上?這一切巧合背後的真相為何?
三、那些轉寄信新聞學教我的事
雖然新聞系老師十年前沒有教過我轉寄信新聞學,轉寄信新聞學卻以德報怨,透過這次連環抄文事件教會我許多做人處事的道理:
有些朋友安慰我,往好處想,媒體盜妳的文,是因為妳寫得好,抄襲即是肯定,愈多人抄,妳的知名度就愈高,妳若寫得爛,媒體還不屑抄咧。我知道朋友是好心安慰,但這句話在我聽來,無異於「人家強姦妳,是因為妳長得漂亮身材火辣,上妳等於稱讚妳,愈多人幹,就代表妳艷冠群芳,妳若生的歹,色狼還硬不起來咧。」照這個邏輯,受害者還應該跪下來磕頭謝主隆恩萬歲萬萬歲。
也有網友說,文章這麼常被媒體盜用,是因為網友胡亂轉寄,記者不明就理拿來報導,妳乾脆將部落格鎖右鍵,或在文章中每隔兩段就穿插「作者酪梨壽司,禁止轉寄轉貼」。但在我看來,這樣的文章嚴重影響閱讀,就好比在強姦案發生後,呼籲全國婦女朋友丟掉迷你裙只准穿貞操帶+長褲上街,或在臉上燙幾個煙疤毀容,讓色狼失去興趣。(順帶一提,破鎖右鍵幾乎零難度,防君子不防小人,而文抄公記者屬於哪一類,不證自明)
有些人主張我應該「告死他們,給爛媒體一個教訓」,但根據我請教律師和有過這類訴訟經驗的朋友,打官司勞民傷財,曠日費時,小蝦米鬥大鯨魚還不見得會贏。你們可以說我孬種,但看人挑擔不吃力,我從來就對當烈士沒興趣,所以決定暫時不採法律途徑解決這件事。
有位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讀者「工讀生妹妹」留言告訴我,她看到團購文化被電視台報導的討論(註:當時僅針對中視新聞,其他媒體尚未跟進),順便請教了一下公司的律師。
「依照律師們的說法,電視台沒有侵犯到壽司的智慧財產權啦,因為內容不是壽司的創意,是網友的迴響,記者也沒有全部引用網友的東西,也是經過整理。另外律師也指出一點,要成立是否有侵害到智慧財產權很重要一點是要用在「商業用途」,所以網友們的轉寄也是ok。至於壽司說的求證,我自己是想到,就算記者連絡上壽司,也無法證實這些是真的,除非真得厲害到找到所有的網友(這我倒是很想知道是哪些公司厲害的團購),我們所裡替打過智慧財產權官司的大律師說,電視台報導的是團購文化的「社會現象」。既然沒有侵害到壽司的智慧財產權,壽司就別生氣了,繼續寫有趣文章讓大家看唄。」
我很感謝工讀生妹妹從法律觀點的詳細解說,非常受用。不過我想她可能不是很清楚我無奈的重點,請容我以前任媒體人、現任閱聽人及被抄襲受害者的立場,再稍微解釋一下吧。
我生氣其實並不是因為法律權益受到多麼嚴重的侵害,蒙受多少潛在的版稅或稿費剝削(這篇文章在我的部落格上本來就不用付費即可閱讀,所以我沒有金錢損失),而是一種「不受尊重」的感覺。眾多網友的團購經驗迴響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寫了一篇文章特別徵求,留言是留在我的個人部落格文章迴響區而非公共論壇,圖文是在網友同意下刊登,也花了很多時間挑選整理,不是隨便上網搜尋的結果。我不敢說我「擁有」文中全部資訊的主權,但記者在新聞畫面中詳細刊出我整理的文字和照片,卻未說明來源和作者,卻是不爭的事實。
至於我說的「查證」,不是查證這些團購事件是否為真,這難度太高了,而是查證轉寄信文章的來源和作者,製播新聞前至少可以禮貌性打聲招呼。
為什麼我會知道他們完全沒有查證?因為這幾家媒體的報導皆直接翻拍自網路轉寄信畫面,中視新聞部主任的致歉函中也提到他們製作這則新聞是因為「接到了網路的轉寄信......但是從轉寄信中並看不出這篇文章的來源。」我自己也當過幾年記者,知道這是個不負責任的爛藉口,連花五秒鐘Google一下轉寄信來源的最基本功夫都不願意做,雖然沒有犯法,卻是非常粗糙的新聞製播手法。
以上兩點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一種對文章作者最起碼的尊重和基本的新聞專業。近年台灣新聞界將剽竊網友智慧/使用來路不明的消息來源當稀鬆平常的慣例處理,讓人對新聞品質感到很灰心。再這樣下去,以後新聞開頭乾脆用「聽我隔壁賣菜的阿桑說」、「聽新聞部茶水間的小妹說」當消息來源,還更省事更親切一點。
四、結論:
「網友」的聲音很微弱,新聞媒體長官可能不看在眼裡,但我還是很天真的希望用這篇長文,向全台灣的新聞媒體和閱聽大眾傳達三個訊息:
1. 網路不是新聞產生器,不會自動變出報導內容,每一篇圖文創作背後都有個作者,不管他有沒有名氣。這些作者有名有姓(或網路暱稱代號),花了心思創作圖文,不該用「來源:網路」「圖文翻攝自網路」或「網友表示」這幾個字就輕鬆帶過。懇請媒體記者在收到熱門轉寄信時,多花幾秒鐘搜尋原文出處,跟作者打聲招呼,取得同意後再轉載報導。
2. 如果私下道歉或是用金錢就可以輕鬆解決,媒體永遠都不會醒,下次或許不會抄我的文章,但還是會用類似的模式剽竊其他網友的創作,或是用網路轉寄信做出其他來源未經查證的不負責報導。我不願姑息這類盜文事件,但不專業的媒體不值得我浪費金錢或時間跨海訴訟,所以我會用你們最愛的網路,讓所有的觀眾、網友、新聞同業永遠記得這件事。只要我的部落格不倒,任何人只要Google一下,就會知道哪些人是不用功、不負責、不尊重著作權的的懶惰記者,哪些媒體產出的新聞都靠來路不明的轉寄信。
3. 既然轉寄信新聞學已成主流,要轉寄,大家一起來!本文響應轉寄信新聞學,破例開放全文轉貼轉寄。歡迎將這篇〈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轉寄信新聞學〉轉貼在你的部落格上、轉寄給你的親朋好友、轉寄給各大電子和平面媒體主管、轉寄給盜文媒體的廣告主、或影印下來當作大眾傳播系所課堂上的討論教材。
或許看起來很傻,不能改變什麼,還可能因此招致罵名,被認為我小題大作、很想紅、甚至「網路鄉民濫用群眾暴力干涉新聞自由」,但我還是選擇用自己的方式,做我眼中認為對的事。也謝謝你願意看到這裡。
四、延伸閱讀
這不是我第一次被新聞媒體盜文,去年初我的另一篇文章也曾遭自由時報盜用過,發表過專文討論「記者靠轉寄信寫新聞」現象,也引來其他平面媒體主動報導。很顯然,這件事之後「轉寄信新聞學」不但沒有沒落,還成為主流。不禁讓我和身邊幾位從媒體退役的新聞系同學笑嘆生不逢時:要是當年老師或長官教過我們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我們也不會因為江郎才盡交不出稿而成為新聞界逃兵。
2008.1.31 〈對不起,轉寄信,我誤會你了〉
2008.2.1 〈傳說中「自由時報給酪梨壽司的道歉信」在哪裡?〉
2008.2.2 〈自由時報更正啟事與媒體相關報導〉
如果去年的自由時報盜文事件也算在內的話,那我已經集滿五個辣環了,耶,可以換郭富城簽名照嗎? (←只有老人才懂的寂寞廣告梗)
ally929 發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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